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穗花交运罚〔2020〕HD20201218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5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31
    决定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关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