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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岳县(消)行罚决字〔2021〕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给予岳阳盛利工程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8
    决定机关 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向肯攀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