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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云区市监处字(2021)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明,当事人云浮市绿客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2019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无法取得联系,参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长期停业超过六个月未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5
    决定机关 云浮市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温浙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