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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提供虚假报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0
    决定机关 河北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魏丽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