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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浔运罚[2020]2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桂R30366客车变更名称、注册地址或者车辆过户、转籍不办理相关手续,经查你公司桂R30366客车2019年5月13日从郏县裕华运输有限公司红源公交分公司转入广西大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分公司,2019年6月20从广西大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分公司转户到广西容县通力三名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分公司时没有办理有车辆转籍手续。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一)2020年07月01日询问笔录;(三)2020年07月01日对广西容县通力三名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分公司桂R30366客运车辆当事人,在我所法制股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当事人对该处罚意见无异议,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1
    决定机关 桂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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