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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清连交罚[2021]002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08月15日07时08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徐耀华、何建辉在连州市城西路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使用粤R35985大型客车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截屏等证据为证。鉴于当事人在严管期间违法上客4人,违法程度较重。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7
    决定机关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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