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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象市监处〔2020〕1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以上罚款计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0
    决定机关 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