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机短信报警的网络视频监控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0820214490.5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4568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1 |
申请公布号 | CN201345684Y | 申请公布日 | 2009-11-11 |
分类号 | H04M11/04(2006.01)I;H04W4/14(2009.01)I;H04N7/18(2006.01)I | 分类 | 电通信技术; |
发明人 | 王峰;李恒中;夏卫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亿普得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曹祖良 |
地址 | 214101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开发区春晖路155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利用手机短信报警的网络视频监控装置,包括设置在监控点的采集监控信息并发出报警信号的网络视频监控设备,所述网络视频监控设备的输出端通过互联网连接位于监控中心的接收监控信息并查询有报警事件的监控点所需要通知人员的手机号码的计算机,所述计算机通过串口连接一个向所述手机号码发送报警短消息的GSM模块。其优点是:可以实现在监控中心的无人值守,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网络视频监控中出现的报警事件,投入成本低廉,如果在原有的监控中心系统的基础上改造,则只需要安装一套GSM模块和一套报警服务器软件即可;每月的维护费用也只有报警通知时发送短信的通讯费用,节省了大量人力和资金成本的投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