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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环(东)罚字[2017]2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13
    决定机关 临沂市河东区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