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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横工商处字【2017】24至2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登记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9
    决定机关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黎冠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