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仑市监处〔2018〕23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天糯腐乳1瓶和花桥牌桂林辣椒酱1瓶;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14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晖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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