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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聊城市金龙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150079****050F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502民初11496号
    案号 (2021)鲁1502执538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0-26
    发布日期 2021-12-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聊城市金龙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康玉春工资款22151.79元,被告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原告1500元,于2021年2月5日前支付原告5000元,余款15651.79元于2021年5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二、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舒润琴二0二0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樊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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