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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崇处〔2020〕3020190016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9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07
    决定机关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建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