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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聊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质量不真实、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行业、未按规定承担房屋抵押登记费等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8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8
    决定机关 聊城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牛为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