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湘潭故里居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X168957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304民初1026号
    案号 (2019)湘0304执恢24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19-10-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湖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湘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与被告湘潭故里居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签订的《湘潭火炬创新创业园场地租赁合同》; 二、被告湘潭故里居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租赁的位于岳塘区宝塔街道双拥路9号卵化基地综合楼火炬园创业公寓房屋交还原告湘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三、被告湘潭故里居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房屋租金5170310.95元、逾期滞纳金517031.1元、水电费29764.21元,以上共计5717106.26元(暂计算至2018年5月31日止,2018年6月1日之后的租金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42800.5元/月计算至房屋实际交还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湘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9440元,减半收取29720元,由被告湘潭故里居国际大饭店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