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德市监处〔2020〕4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9
    决定机关 德清县局
    法定代表人 宣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