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并卫公罚字[2018]第0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山西天美新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安排2名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及经营销售的三种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3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16 |
决定机关 | 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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