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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并小店市监罚字[2019]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934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65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6
    决定机关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孟育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