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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193405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湾宝路基材料厂违反了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不符合防尘要求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07月1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六公路2232号实施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不符合防尘要求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壹份;2、现场照片贰张;3、询问笔录壹份;4、当事人及相关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9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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