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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芜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郑斌时任无为徽银村镇银行执行董事兼行长,对于无为徽银村镇银行以贷收息、掩盖资产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2
    决定机关 芜湖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