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芜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郑斌时任无为徽银村镇银行执行董事兼行长,对于无为徽银村镇银行以贷收息、掩盖资产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2 |
决定机关 | 芜湖银保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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