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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市监处字〔2016〕3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19
    决定机关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金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