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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高新(消)行罚决字〔2020〕0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易燃易爆、三合一场所管理类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上厢房餐饮(江苏)有限公司药城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7
    决定机关 泰州医药高新区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