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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运政罚〔2020〕0963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1月24日10时15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湖州东风南方常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湖州东风南方常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是机动车维修。该公司安全会议记录截止日期最后到2020年4月17日,之后一直未召开安全会议也未见记录。湖州东风南方常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6
    决定机关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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