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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城管罚字〔2020〕第03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30天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捌万零捌佰伍拾陆元柒角伍分(¥580856.75)(其中:①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整;②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零捌佰伍拾陆元柒角伍分(5390450元×1.5%=80856.7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4
    决定机关 西山区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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