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TD-LTE 4G的无人机视频传输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810594839.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8566508A 公开(公告)日 2018-09-21
申请公布号 CN108566508A 申请公布日 2018-09-21
分类号 H04N5/225;H04N5/268;H04N7/18;B64D47/08;H04B7/185;H04L29/06 分类 电通信技术;
发明人 宋文龙;衣强;杨思亮;焦剑;谭亚男;李志平;赵梨花;谢思哲 申请(专利权)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景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理机构 北京慧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景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 100038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一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基于TD‑LTE 4G的无人机视频传输系统,包括镜头、视频采集模块、两个4G无线传输模块、4G基站、两个视频处理模块、视频播放设备和地面监测中心,其中,镜头、视频采集模块、一个视频处理模块、一个4G无线传输模块依次连接设置在无人机上;另一个4G无线传输模块、另一个视频处理模块及视频播放设备依次连接设置在地面监测中心。本发明优点及功效在于:视频图像数据从无人机到地面的实时传输与接收,实现无人机在各种复杂飞行区域下的实时稳定监测功能,具有传输抗干扰性强、距离远、速率快、即时性好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