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绵三市监处〔2021〕510722210001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2
    决定机关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孟中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