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赛维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MA1H8DT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4民初3673号 |
案号 | (2021)沪0114执303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6-2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上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陈拥军与被告赛维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赛维洗衣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微峰社群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签订的《赛维纳米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股权认购协议》; 二、被告赛维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上海赛维洗 衣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微峰社群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拥军投资款500,000元; 三、被告赛维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上海赛维洗 衣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微峰社群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拥军利息损失(以500,000 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四、被告赛维洗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上海赛维洗衣 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三项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陈拥军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四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