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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公海(月)行罚决字[2020]016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8月27日9时30分许,月湖派出所民警在解放南路宁波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制定和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7
    决定机关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月湖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赵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