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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食药监妆罚〔2018〕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国务 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2.50元;2.罚款5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9
    决定机关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