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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富城法罚字[2018]第210073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富阳新世纪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损害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5月22日当事人杭州富阳新世纪建材有限公司所属的车牌为:浙A3F251号的混凝土灌装车在运输混凝土时,由于公司管理疏忽,车辆开关失灵,导致罐体倒转将混凝土遗撒在闲祝线路面上,造成路面污染。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该行为系损害城市道路的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9
    决定机关 富阳市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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