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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富城法罚字[2018]第21001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富阳新世纪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损害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01月19日,当事人杭州富阳新世纪建材有限公司所属浙AC3837白色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在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高尔夫路陆家岭段行驶途中造成遗撒污染了路面损害城市道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该行为属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参照《杭州市县(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2
    决定机关 富阳市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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