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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卫公罚[2019]1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欢庭青伊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6月17日在消毒间和布草间未按照规定对21件以上顾客用品用具(杯具、布草)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1
    决定机关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