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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港局内港交罚( 2020 )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无营运证船舶从事水路运输。《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处2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8
    决定机关 广州市港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