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逆程序调整内部机构设置,理财产品相互调节收益、部分理财投资业务不审慎;同业授信流于形式、部分同业业务不审慎;违规借助通道发放委托贷款,资金用于限制性领域。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一百一十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5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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