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金饰家装饰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18158****9532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81民初1418号 |
| 案号 | (2021)苏1181执958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金饰家装饰有限公司、张路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鲁登宇工程款14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00元,保全费1220元,合计4320元,由被告张路耉负担(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