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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恭住建行决字〔2021〕第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处邓建宁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罚款数额6%的罚款∶15000×6%,取整共计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3
    决定机关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邓建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