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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柳城管柳北市容行决字〔2021〕第201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0月22日09时17分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车辆在滨江西路延长线滨江郡府工地大门前机动车道上车辆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以上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7
    决定机关 柳州市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邓建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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