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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银保监罚决字〔2019〕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未按监管要求进行关联交易管理;(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三)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四)违规开展区域外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合计1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0
    决定机关 天津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穆凤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