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运政罚〔2021〕4260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5月6日15时30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综合监管平台通知,经询问后发现:东阳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浙GD0016、浙GD8500等5辆客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中存在线上最大超速次数27次。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0 |
决定机关 |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杜益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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