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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中交罚[2022]000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2年01月18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中山市交通执法指挥中心通过中山市国道G105东升镇中江高速入口路段监控摄像头抓拍的视频中发现,2022年01月16日17时23分左右,当事人中山市通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T10738大型客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路边停靠上客。视频显示该车在中山市国道G105东升镇中江高速入口路段路边停靠上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查该车属中山市通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线路为中山-寻乌的省际班车。以上事实,有协助调查通知书、车辆基本信息、监控抓拍说明、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29
    决定机关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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