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沈和市监)食罚决字[2017] 第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7年6月1日,我所接群众举报,反映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 2017年6月1日,我所接到举报后,经主管副局长李萍批准,对此案件线索立案调查。2017年6月1日,我所执法人员张涤、徐守贵,执法证件编号为AH2881、AH2439来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8号的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二盒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正在销售:特浓华芙三明治夹心饼干(308g)一盒、KIZE柠檬夹心饼干(238g)一盒。检查过程中,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超市副经理蒋祖祥在场。 经查,该公司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公司提供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相关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我们于2017年6月1日向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下达《立案通知书》。2017年6月19日我们对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客服经理曹颖,身份证号是21010519****06404X做了《调查笔录》。经查这批食品是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从沈阳风采国洋商贸有限公司购入,特浓华芙三明治夹心饼干(308g)共购入18盒,购入价每盒23.50元,销售了5盒,每盒售价29.5元,获利30元,其余12盒返回厂家;KIZE柠檬夹心饼干(238g)共购入16盒,购入价每盒16.7元,销售了6盒,每盒售价20.9元,获利25.2元,其余9盒返回厂家;至执法人员查获时止,两种饼干分别销售了5盒和6盒,共非法获利30+25.2=55.2元。货值金额为已销售部分、被查扣部分和返回厂家三部分销售价格的总和,(5盒*29.5+1盒*29.5+12盒*29.5)+(6盒*20.9+1盒*20.9+9盒*20.9)=865.4元。在货架上正在销售的一盒特浓华芙三明治夹心饼干(308g)和一盒KIZE柠檬夹心饼干(238g)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被依法查扣。该店有商品采购订单。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罚款:5万元。二、没收违法所得:0.00552万元。三、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特浓华芙三明治夹心饼干(308g)一盒、KIZE柠檬夹心饼干(238g)一盒。四、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2 |
决定机关 |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承勋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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