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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2017年9月18日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了该微信公众号,在2017年11月制作了有“龙脉”字样的封面,随后陆续在售楼处周围的广告牌上印上了“龙脉国风的传世荣耀”;户型展板上方印上了“龙脉国风大美墅区”;户型宣传单上印上了“龙脉国风大美墅区”;广告宣传单上印上了“风水福泽宝地,藏纳内里乾坤,这是一方聚集物华天宝之优越的土地,上风上水,藏纳乾坤,荟萃得天独厚的风水条件”等字样。由于该微信公众号中的广告和售楼处内部、外围的广告均为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制作、设计、发布,故无法计算广告费用。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八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对其处罚如下: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7
    决定机关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