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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余交罚案〔2019〕年第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0
    决定机关 新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