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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抚县罚 字第11008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货运经营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的、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3
    决定机关 抚顺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