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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公(兴)(消)行罚决字〔2019〕1957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顺隆仟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北京顺隆仟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5
    决定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