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西力科机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盛伶俐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6861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中国贸仲京(沪)裁字第028号
    案号 (2015)浙金执民字第0028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中院
    执行法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8-17
    发布日期 2015-12-1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尾款144,000.00欧元。 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以144,000.00欧元为本金、以年利率3%为标准、从2011天12月30日次日起至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三、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查档费等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60,450.00元。 四、本案仲裁费为人人民币57,195.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项费用与申请人预交的全额仲裁预付金冲抵后,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57,195.00元,以补偿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一)、(二)、(三)、(四)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申请人全部支付完毕。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