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普洱浙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80056****178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802民初3888号 |
案号 | (2021)云0802执83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云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普洱版纳春茶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原告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4959620.00元,支付截止2019年7月21日的利息258281.17元,支 付律师代理费50000.00元,合计5267901.17元,自2019年7月22 日起按月利率9.5支付逾期利息及复利(以银行计算为准)至借款清 偿之日止; 二、原告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普洱浙 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位于普洱市思茅区西园路1号 的12套抵押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 0016428号、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16452号、云(2017)普洱 市不动产权第0016455号、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16457号、 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16462号、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 0016464号、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16468号、云(2017)普洱 市不动产权第0016470号、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16474号、 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16477号、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 0016484号、云(2017)普洱市不动产权第0016485号]}拍卖、变卖所 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诸葛礼建对被告普洱版纳春茶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675.00元,减半收取24337.50元,由被告普洱 版纳春茶业有限公司、普洱浙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诸葛礼建共同 承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