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拜朗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桂芬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80128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宝民二(商)初字第38号
    案号 (2015)宝执字第0512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9-10
    发布日期 2015-09-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拜朗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归还原告金宇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二、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0,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垫付),由被告拜朗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负担;三、支付方式及期限:上述两项,被告拜朗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共计应当支付原告10,045,900元,于2015年7月31日前付清;四、被告许吉科、上海安进轮胎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佳锟实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拜朗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各方再无其他争议。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