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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烟农畜罚[202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元;2.罚款人民币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4
    决定机关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