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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朔州市安普电动车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亮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98934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晋0602民初112号
    案号 (2018)晋0602执30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5-22
    发布日期 2018-09-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安普电动车公司支付诚泰工程公司工程款5175089.7元及利息。二、安普科技公司在未出资本金3600万元内、盛科投资公司在未出资本金400万元内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54516元,由诚泰工程公司负担8177元,由安普电动车公司、安普科技公司、盛科投资公司负担463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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